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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2-05-29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

    2、办理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办理临时身份证报告单后,天宁、钟楼区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新北区、戚墅堰区分别在新北公安分局和戚墅堰公安分局办理。

    4、办理时限:在收到申请后的二日内,急需的当场办理。

    5、收费项目:每证10元。

    6、所需材料:持个人申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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