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
2、办理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办理临时身份证报告单后,天宁、钟楼区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新北区、戚墅堰区分别在新北公安分局和戚墅堰公安分局办理。
4、办理时限:在收到申请后的二日内,急需的当场办理。
5、收费项目:每证10元。
6、所需材料:持个人申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