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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2018-07-2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办理程序:     

抵押:

    1、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委托书(加盖抵押权人公章)到常州市车管所1号楼1楼大厅咨询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车主未到场需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凭业务受理窗口的受理凭证到13、14号窗口交费。

    3、交费后至0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解除抵押:

    1、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解除抵押证明书、或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常州市车管所1号楼1楼大厅咨询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

    2、凭受理窗口的受理凭证到13、14号窗口交费。

    3、交费后至0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申报材料:     

抵押:

    1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委托书(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

解除抵押:

    1、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解除抵押证明书、或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协助执行通知书》。

    2、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抵押登记费100元;解除抵押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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