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车主为个人:车主本人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地的持暂住证原件复印件、行驶证;车主为单位的:代理人持单位企业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地的需持暂住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行驶证。到常州市车管所4号楼检测站检测车辆。
2、凭检测站开具的流程单到常州市车管所1号楼1楼大厅咨询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
3、凭业务受理窗口的受理凭证到13、14号窗口交费。
4、交费后到0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申报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4、本业务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检测费50元;发改物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第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苏财综[2003]134号、苏财综[2004]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