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解答 >> 内容
如何办理驾驶证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
发布日期:2012-05-29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办理程序:     

    1、申请地点: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2楼,各市(县)申请人(E、D照)可以到各市(县)车管所申请;

    2、排号前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领取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

    3、在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

    4、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后,前往车管所办证厅17号窗口交费,18号窗口领取驾驶证。

    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地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说明:

    因超过一年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证明》而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2年,且符合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的年龄条件的,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

    收费标准及依据:   考试费:科目一30元/人次,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09]37号,苏综财[2009]20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理时限:  通过考试后一个工作日内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