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6周岁的本市公民或在本市暂住(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因探亲、访友、经商、工作等原因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均可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办手续。申请领取边境证的人员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由单位人事、保卫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其申请表上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