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解答 >> 内容
我和我老婆均是常州集体户口,并已离开原户籍所在的公司,小孩马上要上幼儿园了,但是落不了户啊,我们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1-0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和我老婆均是常州集体户口,并已离开原户籍所在的公司,小孩马上要上幼儿园了,但是落不了户啊,我们该怎么办?房子买了但是那个地段是属于江阴的,江阴落户政策和常州又不一样,根本落不了。孩子终不能永远是黑户吧。再买一套常州的房吧,又没有这个能力。帮帮我们吧。

    根据我省的户口登记规定,本来象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指产权房屋等)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以后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如果目前你们夫妻双方仍然属于集体户口而没有家庭户口入户条件,而小孩未落户口时间已久,请向一方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申请小孩的户口登记,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请与该派出所联系。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