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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16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8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你们根据省文件要求,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的十大重点,梳理辖区内新材料领域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检测平台等测试评价资源,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推动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提出平台建设政策措施建议。

2、请各单位将梳理的现有平台运行情况、平台建设方案和平台建设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后,于22日(周五)前盖章报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余亮明;联系电话:85681216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129

关于做好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

评价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材料〔201852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加快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的十大重点,推动有意向、具备条件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并吸收产业链相关单位,联合组建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并创造条件,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利用测试评价仪器、装备和设施的能力,开展新材料测试、质量评估、模拟验证、数据分析、应用评价和认证计量等公共服务,积极申请成为国家主中心、行业中心或区域中心。

二、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近几年,我省在新材料领域建设了一批示范项目,打造了一批集测试、研发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平台,购进了一批高端检验检测设备,在重点新材料领域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平台体系。各市要梳理我省新材料领域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检测平台等测试评价资源,优化配置、盘活存量、提高效率,更好地为我省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三、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平台建设要集中优势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围绕中长期目标,解决共性问题。平台应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要求运行,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融合在一起。各市要总结平台建设运行经验,对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在政策扶持、投资来源、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请各市按以上三方面的要求在平台建设方案、现有平台运行情况和平台建设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形成文字材料,并在26日前报送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我们将结合新材料企业目录摸底调查提出我省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

    联系人:池全峰   电话/传真:025-83301389

    邮箱:chiqf1508@126.com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123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

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7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加快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并经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71222

附件1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

为全面提升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推广水平,按照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入国务院同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工作的报告》,特制订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事关长远和全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生产与应用相互脱节、关键领域保障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新材料从开发、产业化到应用,需要上下游联合攻关、不断迭代,企业应用新材料并不断反馈问题,生产企业不断完善和改进工艺,最终实现协同发展。在关键领域建立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旨在构建上下游有效协同的新机制、新体制、新体系,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缩短开发应用周期,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推动企业完成研究开发到实现应用这一关键而惊险的一跃,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国战略需求,整合优势资源,促进新材料供需对接,强化应用示范,推动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实现一代材料、一代产业,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运作机制,实现自主建设、市场化运作、上下游协同发展。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运营的政策环境。

统筹布局、有序建设。坚持需求牵引与战略导向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遵循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布局。整合产业链各环节优势资源,科学论证、合理定位,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产用结合、示范推广。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要统筹关键领域的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工程,加速生产应用技术迭代,培育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实现新材料工业与关键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三)关键领域布局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以新材料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为主联合组建,吸收产业链相关单位,衔接已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打破技术与行业壁垒,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协同联动。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的十大重点,力争到2020后在关键领域建立20家左右。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任务

1.新材料应用评价设施。围绕新材料应用技术创新、服役评价,进一步完善应用验证装置、应用环境模拟装置、材料服役性能检测仪器、全尺寸考核装置等相关硬件设施,支撑材料应用模拟、性能评价、风险分析和技术示范。

2.新材料应用示范线。面向新材料应用需求,完善应用示范线建设及专用设备、工程化应用设施等,重点突破新材料质量控制、批量化稳定生产、低成本工艺应用,提高专用生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发挥应用示范作用。

3.新材料生产应用信息数据库。加强生产应用技术参数信息共享与数据各界,建设新材料生产应用数据库,为新材料性能分析、应用评价、故障诊断等提供支撑,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定期研究制定关键领域技术路线图,提出新材料需求指南。

4.新材料生产应用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制定产品标准与设计规范,促进新材料标准及下游应用设计规范衔接配套。开展新材料和终端产品委托开发、应用验证、知识亲驻协同运用、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5.新材料生产应用人才服务体系。紧盯国际科技前沿,用市场化手段,大力引进国(境)外人才。按需施策、精准引才。积极实施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管理和运行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组建方式原则上由参与创建的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可采取企业法人、联合体等形式。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设立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实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可建立成员单位分平台,吸收各单位新技术、新模式、新应用,建立紧密的上下游合作机制。对于采取联合体形式组建的,成员单位需要签订合同并约定上述相关事项。平台组建后按照市场化运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建设和运行经费主要由成员单位自筹、技术转让、对外服务、产业化运营收益等渠道解决。强化生产应用推广,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平台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各部门及地方组织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平台建设及运行提供咨询服务。

(二)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平台成员单位可按照约定,通过入股等方式投入。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

(三)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中央财政通过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关键应用技术示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充分利用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现有政策按规划支持平台发展。平台建成后将作为承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任务的重要载体,对于平台研究提出的新材料研发、产业化和示范应用项目,符合条件的鼓励其加快推广应用。

(四)加强人才激励、培养和引进。鼓励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制定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股权激励政策。加大新材料领域相关人才政策向平台倾斜,积极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鼓励平台积极引进新材料领域外国专家人才,开展新材料人才国际交流合作。  

(五)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对生产应用示范产品的核心关键专利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实施优先审查,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鼓励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加强产业专利联盟和专用池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分享。严厉打击针对生产应用示范产品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附件2:

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国新材料测试评价水平,按照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同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工作的报告》,特制订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测试评价贯穿材料研发、生产、应用全过程,是材料产业提质升级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我国材料测试评价机构众多,基本满足了材料工业的发展需求。但材料测试评价机构普遍规模较小,部分测试评价方法落后,高性能测试仪器设备依赖进口,部分高端仪器设备长期闲置,高水平测试评价人才不足,市场化服务能力弱。测试评价机构对新材料缺少统一的测试方法和标准,新材料测试评价数据积累不足、缺乏共享,应用企业对新材料生产企业的测试评价结果缺乏信任,与国际测试评价机构缺乏协同互认。随着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构建新材料测试评价体系,解决新材料测试评价的瓶颈和短板,提升测试评价能力和水平,为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国家战略和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发挥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作用,依托测试评价、认证、计量等机构,联合新材料生产企业、应用单位、科研院所,完善新材料测试评价方法及标准,提高测试评价仪器、装备和设施的能力,开展新材料测试、质量评估、模拟验证、数据分析、应用评价和认证计量等公共服务,形成公平公正、共享共用的主中心+行业中心+区域中心测试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围绕制造强国战略、国防军工建设等国家重大需求,强化顶层设计,突出重点和急需,加强军民融合,系统谋划平台布局,着力解决新材料测试评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合资源、增量提升。梳理我国新材料领域测试评价优势资源,优化配置、盘活存量、提高效率。以存量吸收增量,集中力量突破应用评价等薄弱环节,提升关键、共性测试评价技术水平和装备条件。

开放合作、共享发展。加强在新材料测试评价技术、计量技术、标准、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国际互认。依靠互联网推进不同平台之间测试评价资源互补互通,扩大测试结果、数据、标准等共享共用。

创新机制、创建品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地方政府、社会资本、行业测试评价机构、上下游企业、互联网企业、其他平台共同参与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着力培育市场认可、权威性强的第三方测试评价品牌。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完成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总体布局,初步形成测试评价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具备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和认证服务等功能的主中心。在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领域,建成若干个行业中心。根据产业集聚现状,布局一批区域中心。重点新材料的测试评价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2025年,主中心和行业中心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域中心基本满足地方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辐射带动效果明显增强。主中心、行业中心、区域中心协调配套的新材料测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网络化服务能力和共享共用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形成覆盖全国主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和上下游市场的测试评价体系。新材料测试评价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建设和运行

(一)功能定位和建设内容

1.主中心。负责新材料综合性测试评价服务和关键共性测试技术与能力的开发应用,开展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的资源统筹、业务调配、测试评价、认证计量等服务。主中心重点依托国内优秀测试评价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新材料生产企业、应用单位及相关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通过业务、资本等纽带与行业中心、区域中心协同发展。

主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善重点新材料测试、应用评价、寿命预测、失效分析、计量等关键共性仪器和装备,建设新材料服役条件模拟测试、考核试验等设施,提升测试评价条件能力。制定数据采集和共享机制,建立新材料组织成分、基础性能、服役性能、测试方法、评价指标等数据库,开展新材料测试评价数据分析、国际互认与应用研究。建立新材料产品测试评价标准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管理、培训服务等网络系统建设,实现新材料测试仪器及装备、测试需求和服务、测试人才和资质等共享。

2.行业中心。行业中心是行业内权威的测试评价机构,主要承担所属行业新材料测试评价技术开发和对外服务职能。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中的重要行业领域,依托行业内的骨干测试评价单位,联合同行业其他相关测试评价服务机构,吸引龙头企业及社会资本共同建设。

行业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针对所属行业特定新材料品种,完善材料组分、理化指标、物质结构、服役性能等专用测试能力。面向下游重点应用领域,搭建工程化应用考核评价装置,开展国际比对互认,满足服役条件下开展材料应用评价、失效分析等需求。在重点新材料领域建设相关数字仿真与模拟系统。建立行业新材料测试评价、认证体系。协同主中心开展行业领域新材料测试评价技术开发、相关标准制修订。

3.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是以服务区域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在省级以上区域,依托区域内已有测试评价机构,整合相关测试评价资源,按照专业化、集约化原则建设的地方性新材料测试评价中心。根据我国新材料产业布局状况,结合地方新材料产业发展优势和前景,区域中心将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中西部等区域新材料产业重点省份有序建设。

区域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区域地理特征和自然环境,建设特殊地域、特殊气候条件下新材料可靠性测试、加速试验、寿命评价等专用设施。完善重大、稀缺、专用测试评价装置,满足区域内重点新材料的测试评价需求。建立区域性测试服务能力共享机制,提高测试仪器、大型装备利用率。

(二)运行模式

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应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要求运行。主中心、行业中心和区域中心应是独立法人实体,建立并完善相应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定位开展测试评价服务,通过提供测试评价、认证、咨询、培训、大数据等服务,获得产业化运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主中心要联合各行业中心、区域中心共同开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测试评价技术路线图,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的测试评价体系,在平台内实现标准、方法、数据等互信互认。鼓励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平台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平台建成后,将为国家新材料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提供第三方服务和决策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强化国家和地方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时对平台进行咨询和考核评估。

(二)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中央财政通过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提升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地方出台支持平台建设的配套政策。

(三)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通过市场化

段进行多元融资。鼓励平台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手段和服务方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研究开发支持平台建设的金融产品。

(四)加强人才激励、培养和引进。鼓励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立完善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加强与国际知名材料测试评价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国(境)外培训计划,引进相关领域高技术人才,加快新材料测试评价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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