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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退役军人理性维权
发布日期:2019-08-05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作者:武进分局督察大队 蒋春娣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需要维权的事,有时候是为小事维权,有时候是为大事维权。维权是一个过程,在这个维权过程中,各种维权行为处理得好,才可能有好的结果;如果维权行为失当或过激,则可能适得其反。

近年来,退役军人问题成为当前的焦点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发展较快,造成了不同时间、地区以及行业之间的大量差异化,公平的标准很难统一。在革命时代,退役军人的待遇受到众人羡慕,但如今的福利标准刷新了,各种期待随之而生,很多诉求是否合理取决于从哪个角度去审视。我国今年新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这反映了国家对退役军人问题的高度重视。的确,安置好退役军人,关心他们的生活,这是国家维护现役军队战斗力相关工作的一部分。然而由于退役军人事务的复杂性,新建一个部门不可能让难题立刻迎刃而解,老兵为争取更多补偿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退役军人往往都有一副热心肠,但往往也是个“火药桶”,遇事容易冲动,有时遇到地方的官僚主义和歪风邪气现象会一点就炸。退役军人从军人回归老百姓,但军旅生涯在其生命的年轮上已刻下“正直、执着、疾恶如仇”等特质,因此在路遇不平“拔刀相助”时也容易感情用事、意气用事。但是在维权的过程中如果意气用事,往往容易产生过激行为,而过激行为往往容易激化矛盾,矛盾升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极易触犯刑法,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退役军人如何理性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让有关政府部门重视退役军人的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是要转变观念,放下“特殊”身份。退役军人的身份具有特殊性,但前提更是一名公民,应该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局观念。“军人优先”不等于有超越法律之外的待遇,不能有“特殊”思想,更不能以军人军属的身份提出过高或过份甚至超出法律之外的要求。只有放下“特殊”的思想包袱,相信组织,相信法律,依法维权,才能使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

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如实向组织反映。即使个人觉得有些地方处理的不公,也不要让家人去大吵大闹,更不能以军人的身份闹事,否则会适得其反,既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又有损于军人的良好形象。最好的办法是与军地维权部门联系,让维权部门合情、合理、合法地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保持冷静,不过激。军人军属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要体现出军人的高风格,大事讲法律,小事讲风格,要保持冷静,避免偏听偏信,更不要有过激行为,防止事情扩大化。一些问题可以如实向部队领导反映,及时向当地军分区、人武部发函寻求帮助,使事情尽快得到公正的解决。

应当说,绝大多数退伍军人已经安居乐业,为国家发展和社会繁荣继续做出贡献。这当中有少数人在退伍后遇到了意料不到的困难,有些想不开,他们的要求如果是合理的,处在社会安置复转军人的能力之内,且符合政策,就相对容易得到解决。有些要求超出了合理范畴,无法被满足,因而产生摩擦。

退役军人是预备役部队的重要力量,是加强军队后备力量建设、保障迅速扩编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希望看到退伍军人因自己的那段服役经历而被善待,同时也希望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始终是回应各种诉求的基础,希望退伍军人的“维权问题”也会随着多方的努力和时间所带来的变化得到逐渐消解。

我们相信,部分老兵以激烈方式表达诉求是阶段性问题,随着国家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化,也随着旧有问题的逐渐消化,一些老兵作为上访的一个特殊群体终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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