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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求一份公安备案开锁名录 |
信件内容: |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故求一份公安备案开锁名录,方便我们联系。 |
留言时间: |
2019-03-20 |
回复时间: |
2019-03-25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依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市于2010年起对全市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列入名录,发放《特种行业名录管理证》,向社会公布,实施动态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放管服”改革推进要求及时限,我市已于2018年将“开锁业列入名录管理”作为首批“不见面”服务事项之一,下放至市、县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实施,通过《常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网上申报,上门办理。市民需要开锁服务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我市治安部门定期将列入名录管理的开锁业经营者名单报送110报警服务中心,便于市民电话查询使用;二是2018年起,我市治安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推广使用“常州锁匠协会”微信公众号,市民群众可通过关注该公众号,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就近获取合法正规的开锁服务;三是查询所在社区警务室宣传公示栏,2015年起,我市治安部门就指导行业协会,依据“就近派单”模式,将本社区内的开锁业单位信息在社区警务宣传栏公示,便于市民直接查询使用。日常管理中,我市治安部门定期通过110宣传日、社区警务宣传栏、行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更新开锁业单位名录。此外,您也可直接向市、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查询,获取所需信息。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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