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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信件标题: 户口落户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大的小孩户口挂靠在朋友家,现在生了二胎,也可以落户在朋友家吗?
留言时间: 2019-05-07
回复时间: 2019-05-09
回复内容: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及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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