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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购买二手房,前房主未迁走户口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
信件内容: |
2018年底购买的二手房,当时房主承诺三个月内迁走户口,2020.7月去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房子名下还有他人户口,后联系前房主,手机号码为空号,多方打听据说是已经搬离常州,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房子名下有户口,影响我们以后学区房的使用以及再次销售,怎么样才能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我们现在的房子,望解答,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08-29 |
回复时间: |
2020-09-01 |
回复内容: |
答:您好,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九十六条 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以下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一)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二)现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三)现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四)迁出户口告知书。如有疑问,具体可电话咨询0519-81997608.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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