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建议
信件标题: 关于外来人口落户的建议
信件内容: 您好,在周边的二线城市抢人的大环境下,像南京、苏州,相关学历人员可以直接落户,我们常州还在设置了社保限制,是否与我们的引人政策不符?既然落户了,就有留下来发展的需求,相关的政策是否作出调整,让常州的发展更好。
留言时间: 2020-09-21
回复时间: 2020-10-13
回复内容: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针对尚未参加社保的人才来常落户,可以参考《常州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实施办法》(常公局【2020】96号)第六条:符合在常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当事人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后至辖市局、分局市局行政许可服务支队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19-81997608。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