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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市车管所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审查
信件内容: 本人家住钟楼区邹区镇,非限摩区户口,于11.18日购买了一辆符合国家规定且在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两轮摩托车,11.19日在市车管所1号楼311室牌证科进行摩托车上牌资格审查时,遭到工作人员拒绝登记。理由只准燃油摩托车上牌,不允许电动的摩托车上牌。

在购买车辆前,曾向市车管所咨询过,电话内给的回复是可以上摩托车牌照。

请问都是摩托车,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为何燃油的可以,电动不给办理上牌?

常州的武进、溧阳、金坛车管所均可以给人家办理上牌,为何唯独到了市车管所就不行?

烦请上级主管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回复。
留言时间: 2021-11-20
回复时间: 2021-11-26
回复内容: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05年9月经过听证程序,常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市区中心区域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随着城区范围不断扩大,我市先后4次发布《通告》对摩托车限行区域作出调整。配套中心城区摩托车限制通行政策的实施,我市对摩托车登记实行总量控制,环常州城区的武进区、金坛区和溧阳市,符合条件的摩托车可以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二、如您有其他车驾管业务方面的需求,请与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联系(联系人:李志君,联系电话:0519-86643877)。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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