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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
信件标题: | 交通测速 |
信件内容: | 根据苏公厅(2007)61号文的规定,我是不是可以理解在限速60公里(含)以下道路不测速处罚违章,因为确实60公里的限速驾驶人员往往一有疏忽就会超过,这个规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当然也注意到此文也有例外性的规定,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外,那我们普通驾驶员怎样知道这种例外,是否要公告一下。 咨询问题: 1、苏公厅(2007)61号文还在执行吗? 2、常州限速60公里的路段测速处理违章吗? 3、如有限速60公里的测速路段,请问是按文件例外来处理的吗?有走让老百姓知道的程序吗? |
留言时间: | 2018-03-23 |
回复时间: | 2018-03-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透明执法”五条措施》的要求,除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外,在限速60公里(含)以下道路不测速处罚。同时该文件也明确实行道路测速公告提示制度,以实现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过程、执法效果公开、透明。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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