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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信件标题: 丹阳牌照的电动车不能在常州行驶?
信件内容: 本人丹阳人,2015年买电动车时上的丹阳牌照,后来入了常州户口,现在交警出了新规定,非本地牌照必须在11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合格证,购置发票在代拍销售点完成异地转入手续,但现在附近的带牌销售点不给非本店出售的电动车办理转入,其次合格证和行驶证找不到了,店家开具的也是收据。怎么办那???
留言时间: 2018-10-16
回复时间: 2018-10-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好,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办理转入需符合以下条件: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需列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名单》、《确认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中,且相关技术参数符合标准要求。办理时车主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交验电动自行车。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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