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建议 |
信件标题: | 关于适当扩大2025年本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建议 |
信件内容: | 本人现居住于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缦宸锦苑小区。 根据《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第七条 禁止在本市市区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的规定,缦宸锦苑、桃李云栖花园、松涛苑在玉龙路以西,与禁燃区域仅玉龙南路之隔。 缦宸锦苑为2024年新交付小区,目前已有部分业主入住,本小区东南角为童子河幼儿园即将开园,该小区北侧桃李云栖花园、东侧雅乐花园为近两年新交付小区,南侧为松涛苑小区,该区域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域。 本人观察在小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并不考虑他人休息时间,在凌晨及半夜燃放屡见不鲜。当事人燃放完毕后基本不会主动清理燃放垃圾,会出现直接丢弃在小区大门口或路边不管的情况。此类燃放活动已严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息生活与通行安全。且缦宸锦苑、桃李云栖花园、雅乐花园均是近期交付小区,后续乔迁嫁娶情况较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只会愈演愈烈。 自《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2019年6月27日颁布后,该区域已6年未调整,希望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考虑城市发展情况适当扩大部分禁燃禁放区域,帮助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留言时间: | 2024-11-20 |
回复时间: | 2024-11-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已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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