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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钟楼区圣巴塞耶(怡美花园)小区内广场舞扰民太严重
信件内容:    钟楼区圣巴塞耶(怡美花园)小区内每晚7点开始,在小区内空地会组织广场舞,声音大,这时间段都是我们这些上班族经过一天忙碌工作回到家后的休息时间,也是小孩放学写作业的时间,广场舞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休息和生活。    本小区跳广场舞引起的噪声污染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不是由城管部门或环保部门或街道居委会等部门处理,请公安机关帮我们处理,消除小区噪音,还小区业主应有的安静环境。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居民住宅周边、公园内外、医疗区附近、写字楼办公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办公点为主的区域。住宅小区内即为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可以去外面跳啊,公园等哪都行,天天在小区内跳别人还怎么生活。
留言时间: 2018-01-15
回复时间: 2018-01-19
回复内容: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立即联系当地社区文体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小区物管负责人,并与广场舞召集人蔡某某进行沟通协商,拟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一是在学生复习考试期间停止活动,二是日常活动期间降低音乐音量,三是由广场舞组织者对舞友加强管理,避免大声吵闹行为,四是由物管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调解解决,努力兼顾各方需求。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回复单位: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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