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行人正当过马路车辆不避让 |
信件内容: | 新交通法规定,行人正当过马路车辆必须避让。但是我看到的情况是,在常州除非是十字路口,车辆普遍不会避让行人。在嘉泽延政西大道那边还设有单独的行人过马路的红绿灯,但是车主还是照样行驶,车主的守法遵规太差了。在南京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他们看到行人过来很远就减速了。所以希望你们加强宣传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
留言时间: | 2018-07-19 |
回复时间: | 2018-07-25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在道路交通中,机动车作为一种快速交通运输工具,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处于强势地位,行人往往处于弱势状态。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在其专用道路上行驶,也应当在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保证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优先通行权,保障行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当然,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快速通过,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对通行效率带来的影响)。为加大对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前期,公安交警部门对常州中心城区(天宁、钟楼、新北)范围内无信号灯控制的551条斑马线进行了专项调查和调整,对部分斑马线安装了灯控信号灯或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 针对来信反映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强化宣传机动车礼让行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及自媒体平台宣传讲解礼让行人相关规定,组织民警及交通志愿者深入相关主干道路口,向市民开展面对面的宣讲活动,同时,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引导全体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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