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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会同多部门建立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发布日期:2018-07-11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实施城市交通畅行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契机,以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报废、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会同市质监、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关于依法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四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常态长效”原则,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数据核查、飞行检查、路面抽查、档案复核等措施,严格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测、尾气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检验机构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形式检验、低标检验、虚假检验,对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关、监管关,形成严管重处态势和共管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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