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
发布日期:2019-05-28 |
2018年以来,常州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有效、四个提升”总目标,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决战决胜的勇气,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主动出击。先后摧毁涉黑组织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7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800余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8.5亿元。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乡村、社区、车站码头等区域场所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利用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设立扫黑除恶举报模块和奖励基金,开展集中授奖仪式,开辟扫黑除恶媒体专栏。先后收到群众举报线索424条,353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深入实施“五个现代”警务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攻坚提升行动”,创新“重点治乱”模式,对治安复杂的凌家塘、兰陵等地区实行“飞地”整治,由常州市公安局专班进驻接管开展整治,治安明显好转后再交由属地公安机关管理。持续开展“扫楼扫街”“扫黄禁赌”“扫乱治患”等行动。深入开展“一案一总结”,对发现的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建议函。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净化社会风气,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始终聚焦“关系网”“保护伞”核心问题,重拳加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调查黑恶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清查涉案资产、深挖利益链条,及时查封涉案的非法经营场所、冻结非法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及时封堵非法资产转移藏匿的渠道途径,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生“血”能力和一丝死灰复燃机会。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八个必问”,建立“五项机制”,及时发现并移送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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