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授予冒瑞林等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常州市治安义务巡防车队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5-09-01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自2013年6月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以来,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等见义勇为活动,用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冒瑞林和常州市义务巡防车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他们中有的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有的不畏强暴,勇斗歹徒;有的主张正义,举报线索;有的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在建设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冒瑞林等18名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授予常州市义务巡防车队“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1. 冒瑞林,男,50岁,金坛区杰力农机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职工; 2. 贺小涛,男,38岁,金坛区昌达服装厂职工; 3. 刘荣合,男,45岁,常州市凌家塘汇华公司驾驶员; 4. 潘立明,男,50岁,常州市汇华食品有限公司职工; 5. 王来保,男,54岁,溧阳市上兴镇个体黄沙店店主; 6. 徐志军,男,41岁,金坛区花鸟市场宠物美容店店主; 7. 李跃芳,男,54岁,金坛区电影公司职工; 8. 吴伟平,男,50岁,溧阳市天目湖镇官庄村委高塘里农民; 9. 何广杰,男,30岁,常州中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职工; 10. 党 红,男,39岁,常州市国通快递公司快递员; 11. 贺 军,男,36岁,常州市黎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职员; 12. 杨锡平,男,48岁,武进区雪堰镇漕桥个体经商; 13. 盛求义,男,39岁,常州市平安保险公司职工; 14. 杨润玉,男,60岁,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 15. 孙征南,男,46岁,常州鸿翔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 16. 张 英,男,46岁,钟楼区南大街街道金色新城社区保洁员; 17. 陈义超,男,39岁,常州市永琪自行车厂职工; 18. 裴征明,男,30岁,常州东方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 二、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 常州市治安义务巡防车队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分子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1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