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宁城际铁路施工期间对我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联合通告 |
发布日期:2009-03-01 |
常 州 市 建 设 局 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沪宁城际铁路施工期间对我市 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联合通告 因 沪宁城际铁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自 二、自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9月15日,封闭新冶路立交,期间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由新庆路绕行。 三、自 自 自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10月10日,封闭龙江中路立交机动车道,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借道龙江路高架(飞龙西路匝道至运河路匝道段)通行。 四、自 五、自 六、自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服从现场交通执勤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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