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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十一批公告】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将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7-11-23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体检有效期限将近一年,请速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便民服务站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7年11月23日         

    附:

70周岁以上逾期未体检将注销驾驶证人员名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狄福金

320481613854

E

周诒

320400006352

F

邵云龙

320400040166

C1

王文焕

320483102148

E

王志锋

320400432527

C1

曹治国

320400007069

C1F

王云南

320483432189

C4D

戴国俊

320400195077

F

毛力罗

320401433295

C1

夏焕刚

320483402063

F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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