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三名外国人居留证件作废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7-12-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三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居留证件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PENDA MFOPAT PASCAL ERIC,男,出生日期:1990年5月16日,国籍:喀麦隆,护照号码:0014360,居留证件号码:08300848,有效期至2018年6月19日。 PIELIEYOU MONGBET REBECCA ALVINE,女,出生日期:1985年12月21日,国籍:喀麦隆,护照号码:0328134,居留证件号码:08300849,有效期至2018年6月19日。 KONE PENDA ELISABETH FRANCINE,女,出生日期:2010年8月28日,国籍:喀麦隆,护照号码:0335877,居留证件号码:08300850,有效期至2018年6月19日。
常州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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