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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批公告】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29
 

我市存在一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该批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129

 

附:

                 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原因

刘海永

32040203335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白波

32040049163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卢天龙

32040115480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刘州

32040047763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何平

32040006361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沈峻

32040005958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孙建华

32040033676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周伟平

320400404817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王炳坤

32040121727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黄丽明

32040002165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杨建

32040006193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方世明

320400109767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单大荣

32040016824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陈永忠

32040007439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董国忠

320400789317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徐国平

320400170540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詹福兴

32040004174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陈斌

32040012267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潘国强

32040013550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洑骏

32040026576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李明

320400065673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张敏

32040057553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陈铭

320400333488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刘鑫

32040027608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陈黎犟

32040116163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陈小军

32040033241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蒋如意

32040018650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郑晓东

32040060204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薛卫忠

32040003267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马继明

32040180565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王晓华

320400336717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钱华

32048227005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周泽友

320401115861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冯巧华

320401845254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潘卫东

320401525602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程勇

320401146019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

周春平

320400228080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王龙兴

320400305908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刘群

320400106103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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