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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五名外国人居留证件作废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五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居留证件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KENE TOLEBI,男,出生日期:1998620日,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10491821,居留证件号码:08905021,有效期至2019130日。

KHAKIMOVA MAHINA,男,出生日期:1999111日,国籍:塔吉克斯坦,护照号码:400125489,居留证件号码:08450900,有效期至20181008日。

BAYATLI ENGIN,男,出生日期:198041日,国籍:土耳其,护照号码:U02881010,居留证件号码:07947450,有效期至2018517日。

BAYATLI SAKINE MELIS,女,出生日期:1981328日,国籍:土耳其,护照号码:U07547657,居留证件号码:07947451,有效期至2018517日。

BAYATLI EMRE DESTAN,男,出生日期:20111212日,国籍:土耳其,护照号码:U07843834,居留证件号码:07947452,有效期至2018517日。

常州市公安局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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