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12-03-01 |
抵押: 1、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委托书(加盖银行公章)到常州市车管所1号楼1楼大厅咨询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车主未到场需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凭业务受理窗口的受理凭证到13、14号窗口交费。 3、交费后至0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解除抵押: 持《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解除抵押证明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常州市车管所1号楼1楼大厅咨询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 2、凭受理窗口的受理凭证到13、14号窗口交费。 3、交费后至0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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