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关于注销驾驶证作废的公告201106
发布日期:2012-02-02

关于注销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截止2011年6月30日,我市有一批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批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公告作废。公告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1年7月1日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清单

附:附件: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清单201106.xls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