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分告知201409 |
发布日期:2015-08-28 |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需在十五日内到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逾期不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的,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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