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观检验不予通过的主要情形 |
发布日期:2015-06-24 |
1、非法改装(加装踏板、大包围、尾翼、行李架、私改进排气装置、私拆增加座椅、灯具、天窗、改变轮胎规格等); 2、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或号牌破损; 3、粘贴镜面反光膜; 4、前风窗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视比达不到70%; 5、前风窗玻璃或灯具破损的; 6、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转向轮使用翻新轮胎、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要求的;轮胎胎面和胎壁有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棉布层的破裂或割伤; 7、货车车身反光标识或侧后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的; 8、发动机漏油、漏水的; 9、车身喷涂、张贴广告(公交车除外); 10、机动车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有关情况不符的; 11、其它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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