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车前的准备工作 |
发布日期:2015-06-24 |
(一)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之内。 (二)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 (三)车辆外观干净整洁。 (四)所有车窗玻璃应完好且未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五)各种灯具、仪表齐全有效。 (六)刹车、手刹性能良好。 (七)配备有效灭火器和反光警示牌。 (八)不存在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九)同轴轮胎花纹应一致。 (十)未使用可拆卸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 (十一)携带行驶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副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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