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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可恢复告知201510
发布日期:2015-10-19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现为注销状态,在规定时间内经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请尽快到所属辖区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周一至周五可安排考试,节假日除外。)

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该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附:

附:关于注销可恢复的清单.xls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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