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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B类)
发布日期:2015-11-25

 

我市存在部分机动车被依法没收并拍卖、仲裁机构依法裁决或者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将作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公布如下: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车辆品牌型号

作废的登记证书的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

(后6位)

作废牌证种类

小型汽车

D770Q1

海马牌HMC7200A4T0

320016197073

064232

登记证书/行驶证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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