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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十三批公告】70周岁以上以及持有C5型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将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9-07-30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体检有效期限将近一年,请速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便民服务站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7月30日

附:

逾期未体检将注销驾驶证人员名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张书生

320400040218

C1F

施培元

320400015800

C2F

葛人泽

320400053991

C1E

吴建武

320400054148

C1F

钱金泉

320400009524

C1

陆贤洪

320400032279

C1F

刘国琛

320400007431

C1F

汪春明

320400007513

C1

王亚康

320400062910

C1F

刘敖挺

320400250607

C1

朱朝连

320401041387

C1

曾国华

320401044118

C1

薛宗达

320401191768

C1

蒋国兴

320401469271

C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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