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2019年第二十一批公告】70周岁以上以及持有C5型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将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体检有效期限将近一年,请速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便民服务站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11月27日

附:

逾期未体检将注销驾驶证人员名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叶龙华

320483408816

F

陆俊仁

320400412683

C2F

蒋正洪

320482025876

F

冯浩庄

320400349956

C1E

王兴存

320400491358

C1F

吴三兴

320483469673

F

王永甫

320400309750

C2F

冯培熙

320400260827

F

严华庆

320400800845

C1

俞国兴

320401078624

C1

陈冬保

320401096582

C1

顾桂宝

320401100639

C1

蒋忠宜

320400074142

C1E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