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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十三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9-12-25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下列人员因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为确保驾驶人自身的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请在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到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手续(可委托家属等人代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如有疑问,请至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咨询。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12月25日

附: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姓名

档案编号

马林

320400436305

刘晓波

320401196050

陈淋

320400896587

陈前宽

320401491752

周丽

320400495777

刘加闯

320401887886

周梦轩

320400316272

龙金

320401929950

王艳

320400376848

柏安兵

320401711517

曹磊

320401341395

屈鸿儒

320401586308

顾强

320400508140

蒋诚

320400274279

李斌

320400308840

李军

320401146185

吴剑

320401004216

石熙铭

320400408768

蒋涛

320481292595

顾磊

320402257520

王文赋

320401141330

芮江

320401047135

孙新来

320401621484

陆佟

320401019768

戴劼

320401371891

杨明祥

320402269860

袁达

32040043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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