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两名外国人居留证件作废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3-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两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居留证件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GHAZI HANSAN,男,出生日期:1986年12月2日,国籍:加拿大,护照号码:AJ925721,居留证件号码:100311697,有效期至2020年8月19日。 KHAN PAKISTANI,女,出生日期:1992年3月5日,国籍:巴基斯坦,护照号码: HA4108034,居留证件号码:100503524,有效期至2020年8月19日。
常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3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