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六批公告】A、B型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后教育考试告知 |
发布日期:2020-05-06 |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详见附件)实习期已经结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相关理论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请持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到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办理相关手续的,请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05月06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