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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六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告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下列人员因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为确保驾驶人自身的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请在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到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手续(可委托家属等人代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如有疑问,请至常州市车辆管理所咨询。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05月06日

附: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姓名

档案编号

杨子宬

320401487692

韩国

320401905745

刘诚

320402219343

金国泰

320400399517

黄丽津

320483369634

孙力

320402124928

叶贵权

320401318957

吕孝文

320401479138

王强

320400998748

苏成

320401432640

郑东斌

320400462776

王冬

320400236288

唐玉辉

320400461823

陈科

320482283316

张伟

320400848342

蒋欣文

320401946517

刘雪英

320483419892

杨俊

320402236621

陈斌

320483408062

杨建明

320400105780

蔡晓峰

320401190375

吴伟琴

320400412585

杨超洪

320400402169

范小军

320402129034

王涛

320400460077

刘方超

320401415439

沈海国

32040049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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