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2020年第二十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告知
发布日期:2020-12-03

 

下列人员(详见附件)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超过体检有效期限,请尽快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便民服务站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注: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请忽略此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12月3日

 

附: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体检人员名单.xls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电话:0519-866202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