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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庆典气球航模禁止升空
发布日期:2008-08-02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奥运期间庆典气球航模禁止升空

    为了确保奥运会期间上海赛区及周边空中安全,我市警方宣布:根据公安部等6部委发文通知,7月30日至9月24日,除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要,包括常州在内的上海体育场周边200公里范围内所辖地域,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禁飞的小型航空器 具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12种。
    “为确保奥运期间空中安全,结婚、庆生、开业等庆典气球和‘孔明灯’,从即日起至9月24日,在常州全境内都不能升空。”警方负责人解释说,空飘气球主要是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我市以系留气球较常见,也就是日常所用的庆典气球使用较多。航空爱好者所喜好的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和各类航模,在此期间均不能升空,一律妥善封存。
    市公安局要求,凡拥有航模、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和用于系留广告的气球等飞行器具的单位,在“禁飞”期间要封存所有飞行器具:对个人手中持有的飞行器具,要集中收回、统一保管,并派专人负责监管,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类飞行器具进行破坏活动和政治性宣传活动。“禁飞”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擅自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的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制止,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警方将对违规施放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举报电话:0519—8668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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