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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08-11-0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重申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就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特重申常州市公安局有关通告事项如下:

    一、严禁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二、 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三、 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行驶;

    四、 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五、 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物。

    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和予以罚款处罚。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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