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解答 >> 内容
哪些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发布日期:2008-04-23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作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因为消防设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是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源头。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监督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防先天性火灾隐患。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苏040200000028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