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的枪支配置有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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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4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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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持配购证件到指定配售企业配购,配购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单位,按规定在配购枪支后30天内办理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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