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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申请赴港澳旅游需提交旅游发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8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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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知,为进一步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决定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
,取消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的规定。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领取证件后,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随旅游团进出港澳地区。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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