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建 设 局
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沪宁城际铁路施工期间对我市
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联合通告
因沪宁城际铁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6月10日,封闭新庆路立交(地道段,下同),期间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由新冶路绕行。
二、自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9月15日,封闭新冶路立交,期间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由新庆路绕行。
三、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10月10日,封闭龙江中路立交部分非机动车道,两侧各保留2米宽通行空间,供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5月25日,龙江中路立交中央分隔带两侧各封闭一条机动车道。
自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10月10日,封闭龙江中路立交机动车道,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借道龙江路高架(飞龙西路匝道至运河路匝道段)通行。
四、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10月10日,长江中路立交中央分隔带两侧各封闭一条机动车道;封闭部分非机动车道,两侧各保留2米宽通行空间,供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五、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6月10日,通江南路(原万福路)立交中央分隔带两侧各封闭一条机动车道,期间该路段取消快速公交(BRT)专用车道。
六、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9月15日,健身北路立交道路两侧各封闭一条机动车道;封闭部分非机动车道,两侧各保留2米宽通行空间,供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服从现场交通执勤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