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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办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发布日期:2009-02-23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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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代办情形的申请,被委托人须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主办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苏040200000028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邮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866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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