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领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领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或者更正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收费标准
申、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检测费;人工;50元。
三、提供资料
1、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时提供单位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换领登记证书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旧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