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常州市卫生部门确定的县级或者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照片: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换证3张,审验1张。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5、机动车驾驶证
二、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三、依照有关规定,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进行审验,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正证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
2、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未达到12分的;
3、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