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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亲户口迁移?
发布日期:2012-05-30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办理依据:《常州市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常政发[2003]99号)。

    2、办理条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本市父亲或母亲的。

    3、办理程序:父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收费项目:收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2元。

    6、所需材料:

    (1)迁入人的书面申请;

    (2)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多子女和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由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和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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